T/TMAC 010.F-2019《技術市場交易標的信息披露》基本信息
標準號:
T/TMAC 010.F-2019中文名稱:
《技術市場交易標的信息披露》發(fā)布日期:
2019-04-18實施日期:
2019-06-01發(fā)布部門:
中國技術市場協(xié)會提出單位:
浙江省寧波市鎮(zhèn)海區(qū)科技局、寧波加值科技評估有限公司、中關村巨加值科技評價研究院歸口單位:
中國技術市場協(xié)會起草單位:
浙江省寧波市鎮(zhèn)海區(qū)科技局、寧波加值科技評估有限公司、中關村巨加值科技評價研究院、常州華音加值科技評估有限公司、成都東唐巨加值科技評估有限公司等起草人:
顧昕、李德*、李小林、朱興晟、何小敏、王慶紅、劉云、韓秀成、鄧儀友、徐慧、王小黎、顧昕、巨龍、于建*、王春芳、趙雪君、黃賢科、徐迪、呂維玲、張婷婷、顧思亮、毛科達、袁萍、楊昕、高松、龔易華、嚴長春、潘立紅中國標準分類號:
A01技術管理國際標準分類號:
03.100.40研究與開發(fā)T/TMAC 010.F-2019《技術市場交易標的信息披露》介紹
T/TMAC 010.F-2019《技術市場交易標的信息披露》是由中國技術市場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一項標準,該標準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一、標準適用范圍
本標準適用于技術市場交易中的信息披露活動,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成果、技術合同、技術許可、技術轉讓、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等各類技術交易標的。也適用于技術交易的中介服務機構、技術評估機構等。
二、信息披露原則
1、真實性:信息披露應真實、準確,不得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2、完整性:信息披露應全面、完整,包含所有對交易各方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。
3、及時性:信息披露應及時,不得延誤或拖延。
4、透明性:信息披露應公開、透明,不得隱瞞或限制信息的獲取。
5、保密性:信息披露過程中,應保護涉及商業(yè)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。
三、信息披露內容
1、交易主體信息:包括交易各方的名稱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。
2、交易標的信息:包括技術成果的名稱、類型、技術領域、技術成熟度、技術特點等。
3、交易條件信息:包括交易價格、支付方式、交付時間、交付地點、質量保證、售后服務等。
4、交易風險信息:包括技術風險、市場風險、法律風險等。
5、其他相關信息:包括技術評估報告、技術合同、技術許可協(xié)議、技術轉讓協(xié)議等。
四、信息披露方式
1、書面披露:通過書面文件、合同、協(xié)議等形式進行信息披露。
2、口頭披露:通過口頭交流、電話、視頻會議等形式進行信息披露。
3、電子披露:通過電子郵件、網絡平臺、移動應用等形式進行信息披露。
4、公開披露:通過新聞發(fā)布、公告、廣告等形式進行信息披露。
五、信息披露責任
1、交易主體:交易各方應對其披露的信息負責。
2、中介服務機構:技術交易的中介服務機構應對其提供的服務和信息披露負責。
3、技術評估機構:技術評估機構應對其出具的評估報告負責。
六、信息披露監(jiān)管
1、行業(yè)自律:鼓勵技術市場交易各方加強行業(yè)自律,自覺遵守信息披露規(guī)定。
2、行政監(jiān)管:相關部門應對技術市場交易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(jiān)管,對違規(guī)行為進行查處。
3、社會監(jiān)督:鼓勵社會各界對技術市場交易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(jiān)督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舉報。
檢測流程步驟
溫馨提示: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,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。